建筑施工工程承包范圍
特級企業: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3、取得房屋建筑、礦山、冶煉、石油化工、電力等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4、特級資質的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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